在钢铁烧结脱硫领域,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综合考虑的评标模式将逐渐被采纳。环保行业一直以来“重建设轻运营”的思想也随着社会环保政策、监督措施的越来越严厉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。这种改变同时也对环保企业服务价值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。
DBO+V商业模式为企业节能降本开辟新途径
DBO模式主要适用于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企业,而余热发电环冷机领域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补贴政策,鉴于DBO模式在烧结机行业的局限性,所以从2010年开始,在DBO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———DBO+V模式(“设计-建设-运营”+价值创造)。
合作基本模式为:业主投资脱硫系统,承包方投资副产品生产系统,由承包方运营(运营费用主要由承包方承担),业主节约了10年~20年合作期内脱硫运营费用。以某钢铁项目为例:钢铁企业投资3600万元建设脱硫系统世能中晶投资1500万元建设硫酸镁肥生产系统,并承包整套系统(含脱硫系统)的运营,可分担脱硫系统运营费用644.5万元(脱硫剂、人工、维修、备品备件)。这样,该钢铁企业在10年合作期内节约了6445万元的脱硫运营费用。
实践证明,“DBO+V”模式具有多方面应用优势。
优点一:基于掌握了关键的镁法脱硫生产硫酸镁肥的技术,承包方也就可获得持续的盈利,并且能够使业主、承包方、政府三方受益。在该模式下,业主减少了运营过程的费用支出,转嫁了运行、维护风险;乙方减少了前期投资压力,获得了更稳定、更可观的脱硫副产品回收收益;政府可以将脱硫电价补贴取消,减少政府财政支出,进而减轻纳税人的税负。
优点二:能为业主创造额外价值,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扩大潜在客户群。该模式可以为业主节约运营费用,在合作结束后,客户仍然可以利用脱硫企业提供的zhuanli技术回收并销售硫酸镁肥来获取利润。
优点三:给业主节省大额脱硫运营、维护费用。通过这一模式的应用,业主可以节约大量管理费用、系统运营、维护费用,意义上来说吨铁脱硫运营费用可降为零,大大增强业主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和产品成本优势。